来源:吕梁市民政局 更新时间:2021-10-11
吕梁市民政局
“十三五”工作总结和“十四五”工作计划
“十三五”期间,在市委、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,我市各级民政部门认真实施、全面完成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及各专项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,各项民政工作取得显著成绩,民政事业得到全面发展,有力服务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。
一、“十三五”工作总结
(一)兜底脱贫成色更足。加强农村低保和扶贫政策有效衔接,畅通双向进入通道,全面落实单人保等救助政策,开展兜底救助行动和农村低保专项治理,连续四次开展边缘户、易致贫户等对象摸排,确保应保尽保、一个不落,全市共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8.56万人,占到农村低保总数的55%。强化城乡困难群众社会救助,延长低保对象复核时限,暂停开展低保对象退出工作,疫情期间新增低保、特困人员1.5万人。建立社会救助金月发放和月通报制度,全省唯一一家实现按月发放。健全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,共为乡镇预拨备用金6582万元,对返贫人口、困难家庭等积极开展“先行救助”,平均临时救助水平每人每次1353元。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,全市共有60余家市级社会组织投入款物1000余万元,受益贫困对象8万余人,为吕梁决战完胜脱贫攻坚贡献出了民政力量。
(二)社会救助水平大幅提升。健全社会救助体系,“8+1”的制度框架不断完善,累计下拨社会救助资金32.4?亿元,连续5年提高救助标准,城乡低保平均保障标准每人每月提高213元和196元,累计对119.63万名困难群众实施救助。“十三五”末,城市低保平均标准由2015年年底的363元/人/月提高到2020年的576元/人/月,提高率为59%;农村低保平均标准由2015年年底的 2501元/人/年提高到2020年的4853元/人/年,提高率为94%,自2017年起全市低保标准超过扶贫线167?/人/年。截至目前,全市共有农村低保对象13.85万人、特困人员1.71万人,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8.56万人,占农村低保对象总数的55%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按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1.3倍确定,分散供养、集中供养标准分别平均达到每人每年6577元、9169元,比“十二五”末分别提高129%、67%。
(三)行政区划更加优化。柳林撤县设区相关报批要件经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,已报国务院审批。石楼县前山乡、孝义市大孝堡乡撤乡设镇工作经报请省政府同意,撤乡设镇工作已全部完成,省政府批复同意的19个